寶市教發(fā)〔2024〕120號
各縣區(qū)教體局,寶雞市第一中學、寶雞實驗小學:
為做好2024年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和獲得感,根據省教育廳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寶雞市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現印發(fā)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請各縣區(qū)教體局于6月底前將本縣區(qū)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含學區(qū)劃分辦法)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寶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5日
(主動公開)
寶雞市2024年義務教育
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為全面加強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工作,落實教育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有關要求,根據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陜西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實施方案》(陜教基一辦〔2024〕10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陜教基一辦〔2024〕1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規(guī)范做好全市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確招生工作機制
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行“市級統(tǒng)籌,以縣(區(qū))為主,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在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全市統(tǒng)一部署,合理劃分學區(qū),完善招生方案,規(guī)范工作流程,負責轄區(qū)內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組織實施、信息公開、學籍管理和督查落實。義務教育學校在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的統(tǒng)籌安排下,負責政策宣傳、登記審核、發(fā)放錄取通知書等工作。
二、確保適齡兒童入學
(一)依法保障入學權益。 凡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鎮(zhèn)(街)人民政府或者縣(區(qū))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各縣區(qū)要嚴格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指導學校與學區(qū)內村組、社區(qū)加強聯系,精準掌握服務區(qū)域適齡兒童少年信息,確保適齡兒童應入盡入,嚴防出現輟學、失學。
(二)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不斷提高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民辦學校學位方式入學就讀。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住所等規(guī)定要求,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guī)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實行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地方,要完善積分規(guī)則,確保符合《居住證暫行條例》規(guī)定條件的隨遷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
(三)分類安置殘疾兒童。各縣區(qū)要根據縣(區(qū))級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評估意見,對具備學習能力能夠到普通學校就讀的,優(yōu)先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對殘疾程度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殘疾程度嚴重,不能到校就讀的,就近安排學校進行送教上門或通過遠程教育的方式,切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四)落實教育優(yōu)待規(guī)定。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yōu)撫對象,依據有關規(guī)定落實義務教育優(yōu)待政策。要妥善做好脫貧家庭、易地扶貧搬遷群眾等特殊群體子女及孤兒入學工作。要統(tǒng)籌做好轄區(qū)內義務教育階段外籍和港澳臺僑學生入學工作。
三、全面落實陽光招生
(一)優(yōu)化招生政策。 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近年來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招生政策,明確招生時間、學區(qū)劃分、招生流程和招生管理等工作要求,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山Y合實際制定多孩子女同校就讀具體實施辦法。對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早期培養(yǎng)、外語藝術體育類辦學特色學校要明確招生地域范圍、招錄方式、招生規(guī)模、培養(yǎng)方案和評估辦法等情況,并由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匯總,報市教育局審核、省教育廳備案。對市教育局、駐寶高校附屬義務教育學校要全面納入屬地招生管理、實行統(tǒng)一招生政策。
(二)科學劃分學區(qū)。要堅持免試就近原則,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guī)模、行政區(qū)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劃定招生片區(qū)范圍。根據區(qū)域教育資源均衡程度等情況,公辦學校可實行單?;蚨嘈澠猩?。起始年級嚴禁產生大班額,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學區(qū)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應在廣泛征求意見、綜合研判分析、科學評估的基礎上適當調整學區(qū)范圍,并做好宣傳解讀工作,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寶雞市第一中學西關校區(qū)、寶雞實驗小學由金臺區(qū)教體局負責,寶雞市第一中學高新校區(qū)(含小學部)由高新區(qū)教體局負責,按照相關規(guī)定科學制定學校學區(qū)劃分方案和招生辦法,與轄區(qū)內其他義務教育學校同步開展招生入學工作。
(三)堅持“公民同招”。堅持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公辦小學一般采取登記(報名)方式入學,公辦初中一般采取登記(報名)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實行小升初對口直升的,鼓勵通過小學、初中強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資源。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優(yōu)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區(qū))學生入學需求,所在縣(區(qū))招不滿且審批機關為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可以在審批機關管轄區(qū)域內適當跨縣招生,不得跨設區(qū)的市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嚴禁以集團化、聯合體等名義進行招生,集團化、聯合體內各學校招生后學生不得跨校流動。
(四)優(yōu)化招生流程。市教育局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平臺功能,各縣區(qū)教體局要優(yōu)化報名登記、遞交證明材料、審核相關資質等程序,加快推進高效辦成教育入學“一件事”。渭濱區(qū)、金臺區(qū)、高新區(qū)、陳倉區(qū)繼續(xù)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招生“零證明”改革試點,推動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與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平臺共享,逐步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
1.報名。學生家長在規(guī)定時間(具體時間另行公告)登錄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平臺,按照學區(qū)范圍選擇就讀學校,準確提交學生姓名、身份證號及家長(法定監(jiān)護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信息,由公安、數字經濟等部門采取技術手段,對學生家長填報的戶籍、房產等信息進行查證。對不能查證的,可線下審核。每名適齡兒童少年只能填報1所學校。
2.審核。各縣區(qū)教體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指導轄區(qū)內義務教育學校優(yōu)化審核程序,根據家長填報信息及招生平臺關聯信息,及時確定錄取對象。要列出需提供的入學證明材料清單,并提前告知家長。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隨遷子女在戶籍地無人監(jiān)護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3.報到。報名、審核工作結束后,由各縣區(qū)教體局按照“公民同招,依次錄取”和“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yè)經營補充”的原則,根據報名人數和學位資源,統(tǒng)籌安排適齡兒童少年有序入學,及時將錄取結果通知家長,確保“應入盡入”。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學籍管理規(guī)定,在開學后一個月內完成新生學籍注冊工作。要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tǒng)加強日常監(jiān)管,嚴格實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強化新生學籍建立工作各環(huán)節(jié)審核,確保學籍注冊與招生錄取、實際就讀一致,嚴禁“空掛學籍”、違規(guī)建立學籍、無本校學籍實際就讀等行為。
四、嚴肅招生工作紀律
(一)堅持公開透明。各縣區(qū)教體局要建立招生范圍、招生結果公示制度,大力推進“零證明”“號段制”和“陽光招生”。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宣傳等部門聯系,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校園公示欄等多種方式開展政策宣傳,及時公布招生方案、學區(qū)劃分、招生流程、審核條件、時間安排等政策規(guī)定,加強主要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解讀工作,讓社會和家長廣泛知曉,合理引導社會預期。要積極宣傳推廣招生工作典型經驗,對不實招生信息要主動發(fā)聲、及時辟謠、釋疑解惑,維護良好的招生入學秩序。
(二)落實“十項嚴禁”。各縣區(qū)教體局、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以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全面落實陽光招生各項紀律要求。要對照《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見附件1)要求,建立招生工作負面清單,完善強化工作舉措,確保陽光招生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取得實效。
(三)嚴格執(zhí)紀問責。嚴格落實招生工作紀律要求,健全違規(guī)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各縣(區(qū))教體局和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通過明察暗訪、專項督查、隨機抽查等方式進行督查,對頂風違紀的學校及責任人從嚴查處,對監(jiān)管不力、失職失責的人員追究相應責任,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按干部隸屬關系移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查處。對頂風違紀的民辦學校依法依規(guī)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附件:1.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
附件1:
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紀律
1.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2.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3.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4.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
5.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6.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7.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8.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9.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10.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guī)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附件2:
寶雞市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咨詢投訴電話
單位名稱 | 咨詢投訴電話 |
寶雞市教育局 | 0917-2790258 |
渭濱區(qū)教育體育局 | 0917-3959301、0917-3959300 |
金臺區(qū)教育體育局 | 0917-3520742 |
陳倉區(qū)教育體育局 | 0917-6212738 |
高新區(qū)教育體育局 | 0917-3780134 |
鳳翔區(qū)教育體育局 | 0917-7211525 |
岐山縣教育體育局 | 0917-8213076 |
扶風縣教育體育局 | 0917-5230902 |
眉縣教育體育局 | 0917-5548562 |
隴縣教育體育局 | 0917-4602593 |
千陽縣教育體育局 | 0917-4241219 |
麟游縣教育體育局 | 0917-7963645 |
鳳縣教育體育局 | 0917-4805918 |
太白縣教育體育局 | 0917-4952116 |
備注:咨詢投訴時間為工作日上班時間。